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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环境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55 中国环境报

  1、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探索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为本地区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做出显著成绩。

  3、领导集体团结一致,善于管理,为政清廉,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带领职工按时、有效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4、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能有效执行。5、在“6·5”世界环境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全国性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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