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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环境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09:55 中国环境报

  1、热爱祖国,自觉学习,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环境宣传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开拓创新,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3、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环保政策、法规、知识及有关情况,掌握业务范围内的理

论和技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实际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4、在环境宣教第一线表现突出,工作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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