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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拳反腐连破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02 南方都市报

  广东重拳反腐连破大案

  去年查处案件4289宗,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27人,挽回损失12.69亿元

  本报讯(通讯员粤纪宣)刚刚过去的200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惩治腐败和促进发

展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289件,其中百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20件,被查处的地(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2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69亿元;为541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重点查处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失职渎职和受贿案,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受贿案,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境外赌博案,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广州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管学仲受贿案,广钢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成立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服务改革发展的大局为出发点,围绕热点、突出重点,着力查处了四类案件:一是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如兴宁“8·7”特大矿难事故中一批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等。二是利用审批权从中谋利的案件,如原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利用审批土地的权力索要巨额贿赂案等。三是利用职权,为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案件。四是“五股歪风”方面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在省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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