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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后未报警难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杨静雅见习记者洪南颖

  宁波晚报讯自己在下班途中被抢包歹徒撞倒受伤花去1000多元医疗费。虽然单位为她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了意外伤害险,但是保险公司却不肯赔偿。

  据打进本报新闻热线的王女士介绍,去年12月4日晚上,她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回家,

被两名歹徒用电动车从后面故意撞倒,意欲抢包。两名歹徒看到她的车篮里并没有包,便骑着电动车逃跑了。后来,王女士被医院确诊为背椎骨粉碎,共花去了1000多元治疗费。近日,当王女士拿着保单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时,被拒绝了。

  记者联系上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部的徐经理。她告诉记者,一般发生突发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报警,以便警方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时,一般都会向公安机关证实该事故确实发生,并且确认不在除外责任的范围内。由于王女士没有及时报警,所以不能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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