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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不严童工进厂 出了事故被罚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1: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严文渊严联江

  宁波晚报讯余姚法院日前宣判私营业主黄某须为非法用工“买单”。

  去年7月25日,年仅15岁的小王以“杨准”的假名前来黄某厂里应聘。黄某当时没注意对“杨准”的身份仔细核查,将“杨准”招进厂里上班。没想到,“杨准”上班才一星期

就出了事故:去年8月1日上午,“杨准”的左手被机器压伤,经鉴定构成7级伤残。法院认为黄某招用小王做工违反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现小王在工作时受伤并致残,他必须赔钱,赔款额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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