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今天,“复原乳”大限已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1:0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徐科文

  宁波晚报讯昨日是“复原乳”的“大限日”,按照国家规定,去年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昨天———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市场上如果销售那些明明是复原乳但未注明的产品将按销售不合格商品处理,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仍旧有相关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市场上“复原乳”标注仍难寻

  记者昨日在市场上发现,除几个月前就已经在产品包装贴上明显的复原乳标志的味全优酪乳外,新希望双峰脱脂酸牛奶也标明了“复原乳”字样,并在配料表里注明了新西兰脱脂奶粉(10%),但是遍寻其他牛奶产品,没有发现“复原乳”标注的产品。记者看到三元、全佳的配料表中有鲜奶(92.8%)字样,伊利“果粒酸奶芦荟+猕猴桃”配料表中也标注有“鲜牛奶≥85%”,而剩下的原料是什么却没有明示。

  按规定,去年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今年1月15日;对于去年10月15日后生产但未按规定如实标注的,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可能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原来的旧包装还没有消化完,眼下又是销售淡季,即便是大面积促销也不能很快消化库存,加上对于新包装‘复原乳’标注尺寸的规范迟迟不能达成一致,大部分厂商处于观望中。”尽管如此,有关人士认为,无论如何,各方应加大督促力度。

  驻厂监管未发现“复原乳”

  事实上,此前,由质监局、农业局等5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管小组在对宁波市牛奶公司、宁波双燕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3个星期的驻厂监管中并未发现企业使用复原乳。而在随后的液态奶联合执法检查中,亦重点检查了我市未驻厂监管的其余2家企业宁海利丰牧业有限公司和宁海县永兴奶牛养殖场,发现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采用标准化生产,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原料奶均为养殖的奶牛产奶,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复原乳”。其中,宁海县永兴奶牛养殖场由于未获得生产许可证,已于去年7月起被宁海质监局责令停止生产,目前正在准备申报工作。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的牛奶生产企业奶源比较充足,有些还有赢余,没有必要再使用复原乳。”市质监局食监处处长郎达聪告诉晚报记者。

  据我市农业部门统计,我市现有81个大大小小的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约7000头左右,主要为宁波、鄞州、宁海三大乳业公司提供生鲜牛奶。

  记者昨日致电宁波牛奶公司,该公司表示每天生产所用的鲜奶全部来自50多个奶牛养殖场刚刚挤出来的生牛奶。鄞州的双燕牛奶也是由当地奶牛养殖户提供生牛奶。

  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行为要遭处罚

  国办《通知》规定,巴氏杀菌乳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全部用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灭菌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标识的“复原乳”字样必须醒目,2005年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对于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复原乳”原料生产的,按掺杂使假处理;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液态奶的,按销售不合格商品处理;对未经备案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以及备案信息不实的,应责令停产整改;已上市销售的,责令撤下柜台;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未按前述规定标注“复原乳”字样、未在产品配料表中明示“复原乳”占原料比例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按掺杂使假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依法从严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