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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抓坏人奖励现金 试行一年已奖出近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1:32 青岛新闻网

  ■凡是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都要兑现奖金,奖金多少根据贡献大小而定。

  本报泰安1月15日讯 记者近日在泰安市公安局城区巡防总结表彰会议上了解到,泰安市将进一步加大城区巡防力度,同时为调动社会各界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积极性,从今年开始将大力奖励有功人员,更加有力地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泰安去年全市城区共发生刑事案件3956起,占案件总数的50.64%。为了抓好城区治安防控,泰安市公安局除了在公安内部制定严格的制度和采取严厉的检查督导外,还出台了《泰安市公安局城区巡防工作奖励办法》,以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来。这些奖励措施与以往不同的是,不是只笼统地说奖励正义等原则,而是具体到贡献的大小和奖励的数额:在巡防中抓获公安部督捕在逃人员的,对主要抓获人员记个人三等功,每抓获一名奖励现金3000元;抓获省厅督捕在逃人员的,对主要抓获人员予以嘉奖,每抓获一名奖励现金1500元。奖励不仅包括民警、保安队员、内部保卫人员,还包括治安积极分子以及居民群众,凡是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都要兑现奖金:每抓获治安拘留1人,奖励抓获人100元;抓获劳动教养1人,奖励抓获人500元;抓获逮捕1人,奖励抓获人1000元;抓获重大案犯视情况给予重奖、记功。

  去年泰安已经开始试行对巡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全年共发放奖金近40万元,提高了干警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闫秀玲 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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