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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子生”作弊可以网开一面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2:1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章海宁

  新闻提示

  2005年10月底,哈市一名学习优秀的大学生冒名替考被学校发现。按教育部规定,大学生替考是严重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前不久,学校根据新修改的学生管理规定

中关于学生作弊处罚的相关规定,对涉及作弊的四名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被处罚的这名“优秀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诉,说自己是被人“胁迫”的,而且成绩优秀,希望学校减轻处罚。这名学生的同学也一起签名,向学校求情。但教育主管部门认为,学习优异并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替考是高校管理的一条“红线”,在“红线”面前,谁也不能逾越。

  学习尖子成“枪手”

  陈新是我省某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2级学生。2005年10月底,学校要进行一次高等数学补考。外班同学郑君找到他,希望陈新能帮他去考试。

  陈新告诉记者,他和郑君都是大四学生,开始他也不想替郑君考试,但郑君连着找了他好多次。郑君说,他其他科目考试都通过了,就差高等数学通不过,如果自己去考,通过的把握不大,这将直接影响他的毕业。

  据了解,陈新在校学习成绩优异。陈新自己的一份书面材料说,在大一的时候,因为学习优异,就获得了联办学校加拿大北艾尔伯达理工学院的荣誉证书,并成为全校十名奖学金候选人之一,顺利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在计算机技术专业方面,陈新获得了微软公司颁发的MCP和MCSA证书,在去年学校首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中,还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在同学的软磨硬泡中,陈新踏进了学校高等数学补考的考场。

  “枪手”撞在了“枪口”上

  陈新第一次做“枪手”,却一下子撞到了“枪口”上。

  与陈新同样暴露“枪手”身份的还有学校另外一名学生,学校经过调查,共有四名学生被确认卷入此次替考作弊。

  2005年11月7日,经过学校院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四名考试作弊的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陈新拿到学校的处分后,心情沉重。两天后,陈新向学校递交了一份申诉材料,要求学校减轻对他的处分。陈新的申诉理由有三,一是自己平时表现优秀,受到过学校的表彰和奖励;二是自己积极配合了学校的调查;三是自己替考是受到了郑君的威胁,被逼才去替考的。

  2005年11月15日,校学生处回复陈新,对他的申诉不予受理。校学生处回复书认为,“对陈新的处理,依据事实清楚,适用规定正确,处理程序符合规定。”

  被逼替考是真是假?

  记者发现,在陈新的申诉理由中,有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替考是受到威胁后被逼迫的。

  陈新认为,按照该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33条规定,是可以减轻处罚的。该规定第133条说,有“立功表现”、“受他人威胁或诱骗有违纪行为的”在危害后果轻微的前提下,可以减轻处分。

  那么,陈新替考到底是不是受他人威胁和逼迫呢?

  陈新说,他为同学替考其实另有隐情。据陈新介绍,他以前借过郑君的笔记本电脑,但不小心把电脑给弄坏了,由于自己家庭贫困,一直没钱赔偿。郑君找他替考的时候,他开始不敢答应,后来郑君提出如果陈新不去替考,他就要求陈新赔偿他的电脑,如果不赔就要陈新“好看”,陈新说他自己赔不起电脑,又害怕郑君的报复,就硬着头皮去给郑君考试。

  记者看到,在陈新的申诉材料中,郑君也为陈新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证实了陈新的说法。但学校认为,在事件调查的时候,郑君和陈新都没说有弄坏电脑威胁替考的事情,等处分下来后,才补充这样的情况,没有说服力。再说,即使真有这样的事情,替考作弊也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后果十分严重,不在减轻处罚的范围之内。

  同学签名替“优秀学生”求情

  学习优异的学生替考被开除,这在该大学还是第一次。很多学生觉得对“优秀学生”的处分有些重了。陈新所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2级70多名学生联名向学校求情,恳请学校从宽处理陈新,再给他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

  陈新到底是怎样一名学生,这样严重的作弊怎么还能获得这么多同学的同情呢?

  记者调查发现,陈新不光学习优异,还是一名贫困学生,他最大的优点是乐于助人。

  陈新家并不富裕,他母亲已经下岗多年,一直没有工作,他父亲是一名汽车司机,今年也与企业合同期满,处于失业之中,而陈新每年一万多元学费都是父母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陈新生活简朴,利用课余时间在学校捡塑料瓶来换部分生活费用。他利用自己在电脑方面的特长,帮助其他同学学习。陈新的同学在给学校的《关于对陈新同学的鉴定书》中说,“陈新同学的幼稚行为让我们感到震惊,同时学校对他的严重处罚,又让我们感到惋惜和对他深切同情。”鉴定书认为,学校对陈新的处罚,“可能会让他今后的人生受到巨大的挫伤,甚至会使他精神委靡不振。这次所犯错误,也许是他头脑发热,或许是乐于助人使他没有思考,但我们全体同学相信他决不是故意所为。”

  替考作弊成“红线”

  几十名大学生为替考作弊的尖子大学生求情,也表现出社会对替考作弊的不同认识。

  长期以来,社会上的考试越来越多,而社会诚信却越来越危机。除了高考等严肃的考试外,很多考试都有人弄虚作假。有识之士呼吁首先要在学校教育中建立诚信,国家教育部在今年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特别规定,考试严重作弊的要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什么是严重作弊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划了一条“红线”,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作弊等都是严重作弊行为。各高校在制定自己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时,都将这些严重作弊行为明确列为开除学籍的条件,新修改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也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但这条“红线”还是没有引起一部分大学生的足够重视。陈新等人的替考作弊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陈新曾就替考作弊被开除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诉,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人认为替考开除这条“红线”不可逾越,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人说,作为一名大学生,明知道作弊是严重的违纪,但还要去做,这说明这样做的学生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也不能因为学习好,其他表现不错,就希望校规对这种严重的违纪网开一面。学校对替考作弊的严肃处理,也是表明学校建立诚信校园的一种决心(文中陈新、郑君为化名)。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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