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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就业证险些要不回辛苦钱 "洋打工"打官司讨回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3:00 东方网

  因为没有领取就业证,马来西亚人险些要不回自己的辛苦钱,日前,嘉定法院支持了他部分诉讼请求,他拿到了30余万元劳动报酬。

  马来西亚人何志富将原公司———优群建材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他诉称,自己原是该公司销售经理,要求公司付给拖欠他从2003年1月5日到10月31日的工资及补偿金合计5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发现,何志富仅在2003年9月22日到10月30日期间持有外国人就业证,但和被告公司之间的确构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法院最终判决,公司付给何志富2003年9月22日至同年10月30日工资及补偿金合计46606.11元;并支付他2003年1月5日到9月21日劳动报酬人民币26万余元;但对何志富“拖欠工资应付25%的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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