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恶习屡教不改 男子竟利用信任把贼手伸向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4: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曾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1年的张某在一家装饰城作营销人员,在结交女友后,恶习不改的他竟利用女友的信任多次盗窃女友及其同事钱财。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5年4月,张某在徐州矿务集团某医院单身宿舍208房间,乘女友李某上班之机,

盗走李某的工资本,分多次冒领人民币1540元。2005年7月3日晚,张某用网卡拨开医院201房间的门锁,进入室内盗窃张某某人民币160元,以及工资本、身份证,只因不知密码,张某无法冒领。

  2005年8月4日晚11时许,张某用螺丝刀撬门进入女友宿舍,盗窃王某人民币200元及女友人民币160元,同时盗走王某的工商银行牡丹卡一张,第二天,张某从卡内取走现金1800元。案发后,他的父亲退赔王某人民币2000元。

  开庭审理过程,张某一直不敢面对李某,他知道,他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退赔失主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姜方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