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我国基金业发展需要做好全方位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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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7:2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专电(记者肖敏)在日前举办的首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上,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刘树军表示,我国基金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做好全方位监督。 刘树军说,证监会不久前颁布了相关细则,从新的规则来看,加重了对于托管人监督职责的要求,要求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的投资进行全范围、全过程的监督,基金托管人不 仅要在融投资比例上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还要在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选择银行等方面进行监督。刘树军认为,要做到较全面的监督,首先,托管人要对基金产品进行深入研究,因为市场在迅速发展,基金产品在不断推出,在监管方面要根据不同的基金产品研究不同的监管措施。 其次,要完善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在审查托管协议的时候应当对托管协议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托管人要明确相关的监管内容,把这项内容作为协议的重要部分来描述,增加投融资操作的关联性; 另外,还要完善技术系统,建立新的监督系统,托管银行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监控体系,以及加强与管理人之间的沟通,包括与业务人、管理人员以及监控人员之间的沟通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