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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效卓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9: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李薇薇)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体系得到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当前,中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了卓越成效。记者从16日召开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维权贡献奖”表彰会上了解到,中国于2001年11月专门成立了一个国家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以来,全国29个省区市和大部分地市建立了维权协调组或联席会议,县级以上维权协调机构达到2600多家,切实有效地

保护了中国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

  2005年12月1日起,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进一步突出了妇女权益保护的重点,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不仅标志着中国妇女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是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立法的重要成果。

  农业部在起草农民权益保障法过程中,对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做出进一步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广告中如何正确使用妇女儿童形象做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各有关部门都主动将男女平等宪法精神和保护妇女儿童特殊利益原则纳入相关立法和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在全国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企业的招用工行为、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内容作为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重要标准;全国总工会推动地方建立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司法行政机关、妇联等部门共同建立了“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机制;中宣部等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报道制度;文化部建立了未成年人文化发展专门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文化处……在过去的4年多时间里,各有关部门不仅加强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还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中国妇女儿童各项权益更加“有保”。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9月份,全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比上年增加701万人。2005年,中国对28万多户企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在18个省区市开展了非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调研。目前,全国学龄致孤儿童免费入学率达到92.71%。全国妇联和31个省级妇联开通了全国统一号码的妇女维权热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了此次会议并讲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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