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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不许乱提价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40 杭州日报

  为维护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稳定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我省物价部门近日发出通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监管工作,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严查道路客运经营者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春运期间原则上应保持道路客运价格的稳定,部分线路票价确要上浮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10天将

运价浮动方案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提前5天将浮动情况予以公示。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加价倒卖车票等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要严格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通讯员吴佳记者吴幼祥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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