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宠物之爱不能凌驾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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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57 东方早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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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 李劭强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日前,大庆市一名身穿貂皮衣服的女子乘坐公交车时,将宠物狗放在空座上,当乘务员要求其将狗抱走让座时,女子竟掏钱为狗抢座。一些乘客见状感觉十分屈辱,愤而中途下车。
在一个文明社会中,从人的角度去看,当人与宠物产生利益冲突时,同类要永远比其他动物更高贵。但是,当那位穿着体面的女士为狗与人抢位时,我们却看到了一出真实的人不如狗的闹剧。 当然,她有宠爱动物的自由与权利,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无论其宠爱到何种程度都可以接受,毕竟这也算是一种善良的爱。但如果她把这份对动物的宠爱拿来与对人的关爱相比较,就让人有些反感。 人有人的生命意义,宠物也该有宠物的存在价值,在生命权上,在博爱的视野中,似乎两者并无区分。但我们是人,在人类社会中,人只能成为目的而不能成为手段和工具。因此,面临冲突时,宠物永远不能与人放在价值的天平上去衡量。危急时,先救人后救宠物;施爱时,先施于人,后施于宠物。这是对人的尊重。 爱宠物没有过错,但不能以牺牲人类的互爱为代价。当那些宠物主人在感动于自己对宠物的体贴和用心时,他们不能忘了,这种宠爱只是自己的爱,他人没有爱其宠物的义务。但作为一个人,宠物的主人却有爱他人的义务。 所以我能接受人类对动物的过火的溺爱,也能忍受他们把这份爱适当地拔高、升华,但我不能接受他们拿对人的爱来反衬这份宠爱的高尚与纯净。那些有爱的人千万别把小小的宠爱凌驾于人与人之间的真爱。习惯性地混淆和等同两者将是一种人类的大悲哀。 南京师范大学李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