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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干活受重伤 法院判雇用方赔13万元却遇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2:35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许海鸥)快过年了,可北海铁山港区农民工龙大胜却沉浸在痛苦之中,自从做工受伤后,他已经在医院里度过了16个月,可由于法院判决的13万多元赔偿款拿不到,他的伤势一直得不到较好的治疗。

  在北海市人民医院,记者见到了这个拄着拐杖、因大小便失禁不得不时时挂着尿瓶的龙大胜。他告诉记者,2004年9月27日下午,来自农村的他受雇于郑才宏、裴英友两位老板

,负责砍伐公路旁的枯树枝,由于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他在一次砍伐过程中从12米高的树上坠落下来,经医生诊断为压缩性骨折,双下肢不全瘫。北海市技术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损伤致残,程度为4级。

  事发后,龙大胜为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但雇主郑老板和裴老板只支付了6000元后就拒绝再支付。身无分文的龙大胜在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向该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起诉,2005年8月5日法院一审判老板郑才宏、裴英友和北海市市郊公路局共同赔偿龙大胜医疗费、误工费等共13万多元,其中两名私人承担9.5万多元,市郊公路局承担2.7万元。

  拿到了判决书,龙大胜只欣喜了几天,后因雇主提起上诉,他没有拿到赔偿,只能靠大姐借来的两万多元艰难地维持医疗和生活费。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龙大胜继续为自己讨公道。

  12月18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龙大胜拿着判决书哭了,感到这次总可以拿到赔款治病了,不料当执行法官去执行时发现,被判负主要责任的两名木材老板一个没了踪迹,另一个家里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法官来到市郊公路局时,他们却以账户因其他案件被北海中级法院查封、无钱支付为由拒绝支付。最后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牞他们才答应支付了1500元。

  1月1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市郊公路局,该局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他们认为两级法院判决不公,龙大胜并不是他们雇请的,“我们还要对他偷树的行为进行处罚呢”。

  记者采访了北海海城区法院负责此案的执行庭法官,他告诉记者,砍路边枯树是郑才宏和裴英友两人从市郊公路局承包出来的,然后雇请龙大胜做工。两级法院在审判中都认定了龙大胜因工受伤。为了尽快替龙大胜讨回赔偿,他们多次上门做市郊公路局的工作,几天前还将市郊公路局的上级单位市公路局领导也请来协调,最后北海市公路局答应年前先支付龙大胜5000元过年,其他节后再解决。“至于两名私人老板的赔偿款,我们只能等年后再想办法寻找他们能执行的财产。”编辑:杨东作者:许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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