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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萍被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4:01 深圳特区报

  【本报香港1月16日电】(记者刘秋伟)前上海地产总经理毛玉萍等人被裁定“串谋造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刑三年半,她的一名私人助理判刑三年,涉案的一名律师判刑两年。

  毛玉萍案发于2002年至2003期间,毛玉萍指使她的私人助理开设多个证券户口,制造上海地产股票交投活跃的假象,确保股价在0.58元水平,符合向银行借贷22亿元条件,同

案两名经纪较早前已经被定罪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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