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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局伐树”之后续 知错认罚包赔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2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漯河讯本报1月12日A12版以《电业局非法伐树96棵?》为题,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漯河市东环路附近的毁林事件。文章见报后,漯河市森林警方高度重视,经过专案组的立案侦查,目前此事已调查清楚并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群众举报和调查,漯河市森林警方最终认定,毁树者是周口市电业局线路工区的工作人员。

  据该工区负责人讲,该工区巡线员发现漯河市召陵区翟庄乡柳庄村的部分村民,在线路通道内违章植树后多次要求其清除,但村民无动于衷,导致该线路多次因违章树木原因而跳闸。仅在去年12月27日和今年1月2日,因树梢触及导线而跳闸停运所造成的损失,就有300多万元。为保证周口市民春节期间正常用电,1月8日下午,该工区组织人员对违章树林进行了砍伐。但按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砍伐树木必须在森林执法部门办理手续,获得砍伐证等,其私自伐树的行为已违法。

  昨天漯河市森林警方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伐树的该工区电力施工人员已经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经协商,该工区已对被毁树木的业主进行补偿,补偿款已经到位,业主也表示认可。对该工区的毁树行为,漯河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张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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