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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里的豪华墓(耳闻目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公园”里的豪华墓(耳闻目睹)

  2005年12月26日,在广东开平市赤坎镇五堡村旁的公路上,公共汽车司机指着路边一巨大建筑物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尚未完工的私人墓地(见上图)。

  这个墓地全部用白色石料砌成,占地近两亩,共有6层,呈椅子型:“椅背”依一座

10多米高的小山而建,上面排着5个墓穴、供奉用的平台及香炉;“椅坐”占用了稻田,能停十余辆车,专供上坟的车用;还有一个牌坊和两个凉亭(见下图),一条用水泥新修的水渠环绕着墓地,一条新修的200米长、2米多宽的路从大路直达墓地。

  村委会负责人介绍说,五堡村以农业为主,农民们收入不高。墓地的主人多年来热心公益事业,常给家乡捐款,做过不少贡献。2005年,他向后村村民小组提出要整理祖坟,村民感恩于他的捐助,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于2005年10月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一亩多地。

  此事于2005年12月24日被广东的媒体曝光后,开平市民政部门、赤坎镇土地部门工作人员马上来到现场,按照《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禁止恢复或新建家族墓地”的规定,要求停止施工,等候处理。村委会也在现场贴出了要求停止施工的公告。

  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四五名工人仍在施工,只是把墓穴用塑料布盖上、把牌坊上墓主的名字、横联和对联抠掉。工人们说,这个地方要改成公园啦。村委会负责人解释,经与墓地主人协商,他同意在停车场放上乒乓球台、羽毛球网,在凉亭里摆上象棋,供村民消遣。令人质疑的是,将这个处在稻田中的、离五堡村13个自然村中12个村较远的墓地作公园可行吗?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豪华墓地怎能成为宏扬文明的“公园”载体?对家乡贡献大就可以无视国家的法规吗?

  本报记者李晓清刘建华文并摄影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17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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