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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贪为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3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不贪为宝
公元前558年,宋国有个人得了块璞玉,献给子罕。子罕当时是宋国的司城,这是个在一些人眼里肥得流油的官位,职掌建筑、造车、服饰和器械的制作。如果放到现在,让腐败分子来做这个官,这个岗位肯定也会成为腐败高发区。然而,处在腐败高发区上的子罕却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玉石为宝,如果你把这玉给了我,我们两个都失去了宝贝。”(见《左传·襄公十五年》)

  拿子罕的行为,来和如今某些腐败官员的行为相对照,让人感觉仿佛人类的进步只是一部分人的事。而现今的腐败官员,其思想境界不但与两千多年前的子罕断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似乎已直退到贪兽饕餮的窝里——只知贪吃积财,全不顾那东西能不能吃得下,那财能不能攫得到,最终被吞下的东西撑死才了事。所以,尽管这个故事已老掉牙了,笔者还是想说说“不贪”何以为“宝”。

  不贪,之所以称之为宝,皆因它能让人守身如玉,获得尊重。饕餮那类传说中的兽,只为其贪,百姓咒之为“三凶”。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研究,人只要活着,就要得到尊重和自尊的满足,一旦失去了别人的尊重,就会被自卑、沮丧等不健康情结所笼罩。说起现实中的贪官,百姓无不怒目切齿,贪官想得到的尊重又从哪里来?

  不贪为宝,宝就宝在它是健康生活的保证。想想,贪下了东西,藏着怕人见,享用更怕人见,吃不好,睡不好,生亦何欢?

  或许有人说,只要神经坚硬得像块石头,哪管别人尊重不尊重,贪了不还是生活得更好吗?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不要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贪,是在为失去自由甚至生命打开通道,是在自掘坟墓!腐败是埋人的坑,历来如此,何况如今反腐力度如此之大呢。不贪为宝,宝就宝在它是安身立命之本。要知道,没有财富可以创造财富,而一旦失去了自由甚至生命,财富再多,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了。

  临近春节,又到了节日腐败多发的时候。日前,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徐光春语重心长地告诫:“人家的东西不能拿,别人的东西不能要,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品格。”希望这金子一般的话,能警醒某些人蠢蠢欲动的心,把萌发的贪念收回去,把伸出来的手缩回去。①7

  诗曰:

  饕餮从来为凶顽,

  不贪自古为大德;

  警告心存不轨者,

  贪贿失德还丧身。

  □文/吕志雄图/李庆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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