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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张晓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建立违法广告警示制度,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及其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同时加大对这些品种的质量抽验力度。一是完成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标准的修订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广告电子政务系统;三是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同时建立完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和《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制度。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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