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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养老新政有望7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44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

  近日,省劳动部门传出信息: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预计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劳动部门有关人士。

  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预计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现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工资高低和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紧密挂钩,并积极启动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目前,做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实施意见均已报送省政府。

  据悉,目前我省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养老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以本人批准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工资数为基数,按20%计发。按该办法,基础养老金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基数没太大关系,参保人员只要缴费年限满15年,无论年限多长,基数多少,同一时间退休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都一样。而新的计发方法拟将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改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本人1996年1月1日至批准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计发。而养老新政实施后,随着个人退休年龄的不同,计发的月数会发生变化,退休年龄大,计发月数就会小,每月领取的退休金就会增多。也就是说,50岁退休的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1/195,60岁退休为1/139。

  个人账户规模调整为8%

  据介绍,在全面实施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同时,我省还将启动做实个人账户工作,个人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并且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以南京市区为例,现行的养老金办法是:个人缴纳月工资的8%,放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同时企业按职工月工资21%缴纳,其中3%并入职工个人账户中,另18%放入社会统筹账户中。养老新政正式实施后,企业缴纳的3%将不再并入职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放入社会统筹账户,所以个人账户就由原来的11%变为8%。

  对此,省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解释:原本由单位缴纳、打入个人账户的3%,现在虽然不入个人账户,但会转而注入统筹基金。这相当于这部分钱从左口袋进入了右口袋,最终仍然会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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