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脸”窗帘赔偿仍未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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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记者杨传忠 本报1月16日讯13日本版刊登了《窗帘洗三次还是“花脸”》的报道,经过双方16日再次协商,仍没有达成一致。 16日,双方约定在四里村工商所进行第二次协商。经工商人员协调,店方表示可以 赔付魏先生200元损失费。对此,魏先生认为:自家一个半月没有窗帘可挂,以及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绝非这200元可以弥补。魏先生打算到技术监督部门对窗帘做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另外,魏先生对窗帘的产地“法国”也产生疑问。目前,他已经向市中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进行了反映。工商人员已对窗帘的产地标签取证,目前正在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