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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制定有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31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李立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近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办法规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或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现行办法执行;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办法还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的费用分摊机制。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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