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项暂扣权未予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31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合肥1月15日电 杨杰 安徽省在制定法规时尽量避免影响公民行使财产权。1月14日,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时,在送交审议的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建议稿”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授予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以及“暂扣”在道路外违规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

  权力。审议过程中,有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其中的有关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一致,建议修改。

  此外,法制委员会认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公民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公民的重大财产,授予农机管理机构“暂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权力,影响农民的生产经营,影响农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因此,以不授予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些农机“暂扣权”为好。

  当天表决通过的条例最终采纳了这些意见。

  (责任编辑:秦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