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干活摔伤腿 雇主房主都得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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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54 检察日报 |
雇工不慎从架材上摔下,致腿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1月12日,江苏省丰县法院调解了一起雇员受伤损害赔偿纠纷案,包工头唐为君赔偿雇工王爱民4700元,房主李连利赔偿2200元。 2005年9月,王爱民受雇于包工头唐为君,为房主李连利干建筑活。9月13日早上7时,王爱民在建造房屋时不慎从架材上摔下,致腿摔伤。唐为君给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不愿再赔 偿。王爱民无奈之下,将雇主唐为君和房主李连利推向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