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雇工干活摔伤腿 雇主房主都得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54 检察日报

  雇工不慎从架材上摔下,致腿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1月12日,江苏省丰县法院调解了一起雇员受伤损害赔偿纠纷案,包工头唐为君赔偿雇工王爱民4700元,房主李连利赔偿2200元。

  2005年9月,王爱民受雇于包工头唐为君,为房主李连利干建筑活。9月13日早上7时,王爱民在建造房屋时不慎从架材上摔下,致腿摔伤。唐为君给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不愿再赔

偿。王爱民无奈之下,将雇主唐为君和房主李连利推向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