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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惊马撞残胡老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石中原怀玉)62岁的阜阳农妇胡秀,做梦也不会想到回家的路上,被路边奔来的一匹受惊的马撞成十级伤残。这起突发的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先后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日前阜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饲养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444.08元。

  据了解,2005年3月胡秀起诉,要求马的主人刘金赔偿其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刘金赔偿原告胡秀经济损失。判决后刘金不服,以事故发生时自己无过错,不应

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提起上诉。

  阜阳中院终审认为,刘金在使用马匹为他人耕种庄稼期间,因对马匹疏于管理,马受到惊吓后撞伤胡秀,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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