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 3.4亿个人信息已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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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21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到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 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据悉,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过个人结算账户等,就会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这个库的信息将随时更新,日后覆盖的人群会越来越大。 链接 个人日常缴费信息有望记入信用报告 据人民银行介绍,报告中除已记录了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外,日后个人是否按时交纳电话、水电费等信息也有望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报告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信息: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这个人是谁”。 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卡信息: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还款的记录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相关报道 五措施保隐私安全 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今年1月正式运行,其中的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了大量个人信用隐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人昨日介绍说,征信中心采取了五种措施来确保个人的隐私安全: 授权查询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没有个人书面授权,没人能看到个人信用报告。 限定用途除了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管理贷出去的款、发出去的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保障安全个人信息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 查询记录计算机系统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违规处罚违反规定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时提醒说,个人在填写信贷业务申请表时,要留意申请表中的授权查询条款或其他书面授权文件。要定期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未经个人授权的查询,请及时报告征信中心。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