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高风险经营将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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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高风险的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将受到限制,必要时将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甚至是对其进行重组、关闭。这是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下称《内部指引》)中明文规定的。该《内部指引》旨在建立规范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为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据介绍,《内部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其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改进。 据悉,此《内部指引》既借鉴了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又结合了国内银行业监管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