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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仿制药或有定价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思详)日前举办的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年会上传来消息,我国正在酝酿推出“首仿药”概念,并给予一定的定价优惠。业内指此举有助提升整体行业水平,并导致部分企业遭淘汰,同时也与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接轨。

  首次推出“首仿药”概念

  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司司长宋瑞霖透露,国家正在酝酿“首次仿制药”概念。而在药品市场整顿过渡期间,适当限制仿制药可能有一定的意义,对“首次仿制”给予一定的支持可以有效减少目前仿制药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搭车”现象。

  据了解,2005年我国仿制药申报数量有增无减。仅1~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药品审评中心承办的新药审评数量就达到18670件,是2004年同期的1.71倍。这说明仿制药热潮丝毫没有因定价政策特别是降价政策的调整而减退。

  国家有关部门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顾问俞观文透露,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在与国务院法制办商讨定价机制的调整方案,由于第一家仿制药品的企业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用于提高工艺质量进而提高药品质量,因此国家有可能将给予“首次仿制药”以定价优惠。

  俞观文认为,过去一个新药出来后,厂家都一窝蜂去仿制,最大的弊端在于产品生命周期因此而不断缩短。企业为生存只能打价格战,其后果是拼命缩减成本,进而有可能偷工减料,导致药品质量下降。

  有助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首仿制得以推行,则必定出现行业洗牌,一些小企业可能因此被淘汰。而这肯定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工艺落后等问题将得到解决,这也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的主旨接轨。

  据了解,近期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与其配套的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涉及医药等20多个行业,共1128条,其中鼓励类539条,限制类190条,淘汰类399条。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有关人士指出,通过实行“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管理,可以有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进一步引导企业更加关注技术创新和研发,从根本上改善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水平,最终促进医药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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