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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半百饭店刷碗打工帮办帮讨10天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2:10 生活报

  帮办记者 孙畅

  本报讯“给我几十块钱回家的路费就行,要不然我没有地方住,也没有地方去了。”53岁的宋先生在一家饭店干了10天,没有拿到工钱。16日上午,无计可施的宋先生向帮办记者求助。经过记者与用人单位沟通,宋先生当日便拿到返家路费。

  宋先生家在鹤岗煤矿,老伴在一次矿难中去世了,两个儿子相继结婚后,他一人在家没意思,2005年4月来哈市打工,每月挣几百元钱,贴补家用。

  10天前,宋先生来到哈市抚顺街上的一家海鲜店应聘刷碗的工作,当时和包工的厨师长讲好,试用期内也要有工资。4天前,宋先生提出不干了,可在16日饭店找到新的刷碗工后,宋先生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宋先生说,如果有钱也就算了,可是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哪怕只给他五六十元够回家的路费就行。

  随后,记者拨通了那家饭店厨师长曹先生的电话,曹先生表示,饭店应该在下个月15日才发工资,他让宋先生先回到饭店解决住的问题,然后再研究工资的问题。当天下午,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已经拿到60元工资,马上就去火车站买当天的火车票回家过年。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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