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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村民素质很重要 村路不再担心无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3:17 大众网-农村大众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今年,韩寓群省长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那么什么样的农村是新农村?是不是村子富了,村民住进了楼房,人们的腰包鼓起来了,就算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了呢?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来自基层农村的农民代表。

  许传江(莒县城阳镇岳家村党总支书记):我个人的理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单一的,正像那20个字一样,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都很重要。如今大部分农民都住进了宽敞的房屋,有些还盖起了楼房,村子里的街道也都进行了硬化,但这仅仅是体现物质生活的一方面,卫生搞不好,人们生活不安定不行,村民没有上进心,没有创新意识都不行。社会主义新农村除了人们生活无忧,还要有一种上进意识,要有安全感,没有后顾之忧,干群关系还必须融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共同富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失地农民长期有效的利益机制。

  潘书昌(莱州市土山镇潘家村党总支书记、山东环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让广大农民都安居乐业,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潘家村已经算是小康村了,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2005年,我们村人均纯收入在11000元以上,差不多户均纯收入都在三四万元。为了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村民们都入了养老保险,一部分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女60岁以上、男65岁以上每个月都有补助。村里条件好了,到了夏天,村民踩高跷、扭秧歌,还可以到村图书室看书,老人到活动中心娱乐,大家各有所好。我理解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让广大农民安居乐业,无后顾之忧,而且村干部要和村民关系融洽。

  张维喜(章丘市绣惠镇东南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个老提法,如今却有了新内涵。我觉得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搞好物质建设,这是基础,这方面搞好了,也就为其他几方面创造了条件。像我们平常见到的婆媳不和,夫妻吵架,很多时候手里没钱是主要起因。个人认为,建设新农村,应包括几方面,就是村庄要成为新村庄,农民要成为新农民,新农民要有新文化,达到新农村的目标,很关键的一点在于提高农民的素质。

  本报记者李绍静

  背景一: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正式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背景二:“十五”期间,我省农村公路改造完成8.8万公里,至2005年末,我省已经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基本实现“村村通”。

  问题:路已经通到了农民的家门口,可是由谁来维护呢?费用从哪里来?

  采访委员:许云飞(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李良森(济南市长清区政协)

  李良森:“村村通”确实为农民办了一件大好事,长清区有几个村以前根本没有出村的路,“村村通”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本书。

  许云飞:新公路在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带来管理的困惑,国家对村道管理没有规定,占农村一半的村道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由于管理不到位,公路上堆放物料、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等现象经常发生;超载车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得不到有效制止,有的地方村民自发设置限高限宽路障,阻碍了公路的畅通。这些都影响着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去年,我就提出了《关于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建议》。

  李良森:济南市在村路养护方面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面。从今年1月1日开始,济南市实施《济南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中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养护主体分别是县级交通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规定各级交通部门是路政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交管所增加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任务,明令禁止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或拦截车辆。

  许云飞:养护农村公路,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治理超限超载,我在这方面也有专门的提案。我认为,公路是公益性的,这决定了修建资金和养护资金里必须要有国家投资。考虑到目前国家财力还不是很充裕,地方上可以在养路费的使用上向农村公路倾斜。此外,也可以采取路权拍卖的方式,将某段农村公路交给企业来维护,企业可以在路的两侧开发广告资源,但是必须保证该路段在规定年限内完好无损,日常的维护费用及受损后的修补费用,由企业承担。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在农村公路的资源是被浪费了。当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公路两侧开发的费用可能不会太高,但对公路的维护毕竟是一种补偿,开发就比不开发好。最后,个人和企业捐助,也是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的一个来源。

  去年,除了我的提案,还有几位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法规”,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省交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批准后就可以施行。可以预见,以前农村那种有路没人管、路坏没人修的日子很快就会结束了。

  本报记者王德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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