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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第二套房征重税:拦得住炒房、抑得住房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这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透露的。(16日厦门晚报)

  评论

  关键是扶持无能力买房者

  有能力住得奢华者,不会因高额不动产税的存在就望而却步,多的钱都花了,何惧多缴纳一笔不动产税?四处出击的炒房团就更无惧高额不动产税,下家出现了,转嫁税负的对象也就出现了。如此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价还有可能被越炒越高。

  保障个人居住基本需求,不能对征收重税寄予厚望。许多城市的房价已渐行渐远,别说购买第二套住房了,就是安置一个“窝”,对有些市民来说也得为之奔忙一生。如此,我们更该考虑的是出台一些特别优惠的政策,惠及此类人群。至于有人能高消费,至于某些拦不住的市场行为,且随它去,有花红柳绿,世界也才显得色彩斑斓。鸟有鸟巢,狗有狗窝,人不分贫富,也都该居有定所的。

  ——廖祖笙

  可能误伤普通老百姓

  老百姓根据各自经济条件,出于改善生活的目的,用自己的钱购买第二套住房,是生活水平提高的表现。该无可厚非吧!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就要被征高额不动产税的话,那么不仅抑制了老百姓的正当购房需求,也损害了老百姓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再说了,有的老百姓虽然拥有多套住房,可能加起来的面积还不如某些官员和明星的一套面积大。一个人拥有200平方米的一套房子不用交税,但另一个人拥有两套50平方米的房子却要交税,这显然有失公允。

  不可否认,老百姓购买第二套住房不乏用于投资炒房的,但毕竟只是少数。

  ——方家平

  先把糊涂账算清

  令人担忧的征税环境没有任何改变,征收前景令人无法乐观。首先,现在购有多套住房的人,情况千差万别。有投资性购买、有自住性购买;有房改前就购买的私宅,也有近年来购买的标准套房;有从单位购买的“房改房”,有商品房……仅仅说“购买第2套住房被征重税”,显然会让不少不该被征的人,反被征了税。

  其次,老式小型一居室,不过二三十平方米;而新式大套,则多达二三百平方米,如果以“套”为计量单位征不动产税,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第三,房主如何鉴别,政府能够应对花样百出的避税招数吗?如果推出这一税种,假离婚、假赠予、假过户等情况将层出不穷。

  在征收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推出这样的税种,最终很难不沦为进退两难的“夹生饭”结局。

  ——马龙生

  此举不能撼动房价

  时下房价虚高,确实与“炒”有关。这里的“炒”不仅包括开发商,也包括把住房作为投资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户主。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户主征收不动产税,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购买者的炒房动机。但需要明白的是,这种成本并非由购买者独立承担。第二套房屋交了重税,租金就会随之增加。从表面上看,购买第二套住房高征税削减了有钱人的利益,但到头来,却往往让买不起房的租房者买了单。由此不难发现,高赋税可能会增大购第二套房的风险和成本,却并不会对炒房的开发商和户主带来致命影响。

  住房投资前景如此诱人,利益如此丰厚,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购买者的趋利动机,而在于住房的紧缺和政府调控的不力。将降低房价的期望建立在向第二套房购买者征收高额税赋的基础上,难免事与愿违。

  ——朱述古(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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