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老总签名私卖15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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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4:1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陆丹)一名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地产公司会计模仿老总签名,将总价值469万的15套房以150万元的低价私自卖掉,在被检方以职务侵占罪起诉后,他竟在庭上自诩是公司10多年的老功臣,老总曾多次表示要奖他几百万,他此举实质是在替老总颁奖,不是非法所得。这个理由岂能说得过去,广州白云区法院于日前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 15套房竟被会计私下卖了 10多年前,黎某经营了白云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聘用了30岁出头的冯某,委派其负责财务工作。后来,黎某又成立了广州市健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某又担任了该房地产公司的会计。多年的忠诚和认真,冯某深得黎某信任。1994年,公司在机场路动工修建了15套居住用房,共计1100余平方米,后抵押给银行拿贷款。 2005年1月,这15套房子的贷款还清,黎某派冯某去银行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5月7日,黎某突然接到冯某的电话,说那批住宅己经卖了150万元,钱他已经花了。黎某听到后大吃一惊,因为这些房产价值人民币469万,公司没有打算出售而是计划出租,根本不会委托他卖房的,事情重大,黎某立即报警。 伪造签名获利百万办移民 冯某是怎样将15套房一下子卖掉的呢?原来,2004年底的时候,冯某得知将要结束抵押,他就萌发了把这15套居住用房卖掉,并将售楼款占为己有的意图。正好赶上黎某让他办理这15套房解除抵押手续,他觉得机会来了,于是从房管局拿回空白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在办理完解除抵押手续后,他自己在授权委托书上填写了授权出售并过户的内容,并模仿黎某的笔迹冒签了黎某的签名。 2004年12月,冯某找到甘某称老板急需现金周转,想卖掉其公司拥有的15套住宅,总面积1200多平方米,可一次性交付现金150万元购买。甘某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决定买下作投资。2005年1月28日,甘某在冯某的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地产买卖合同》。当时冯某向其提供了15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其受公司委托交易过户房产,并用这些文件与甘某一起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随后,甘某分多次将现金150万元交给了冯某。 根据调查,售楼款150万元,被冯某分别用于偿还债务30多万元、寄给在加拿大留学的女儿七八万元、扣除房产交易税10万元、另100多万元用于办理全家到加拿大的投资移民。 自称功臣卖房是替老总颁奖 检察机关认为,冯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但冯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却十分出人意料,他们称黎某在案发前曾多次口头表示要表扬在公司工作长达十多年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并提出要奖励冯某几百万元,因此,冯某将这150万视为一种合法的报酬,是替老板发给自己,其动机并不是贪,要与其他同类犯罪区别对待,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哪有为自己为自己颁奖之理?法院认为,冯某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房地产出售并将售楼款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足以证实其进行职务侵占的主观故意,其辩解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