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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广东最大宗贩摇头丸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4:20 南方都市报

  去年广东最大宗贩摇头丸案开庭

  “毒鸳鸯”被控贩43万粒摇头丸,涉案女子称听信男友说卖摇头丸不犯法才送货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一名香港男子和内地女友涉嫌在深圳疯狂贩卖摇头丸43万余粒。女友说她是在听信了男友卖摇头丸不犯法的话后,才安然做起了男友的会计和送货员,而

在此过程中,她还将姐夫、弟弟也拖下了水。这宗2005年广东最大宗的贩摇头丸案上周在市中院开庭,“毒鸳鸯”以及他们的姐夫和弟弟同庭受审。

  摇头丸销量占港市场逾三成

  虽然涉案的7名被告人去年5月才被公安机关逮捕,但公安机关在前年12月15日就已经盯上了这个团伙。警方发现犯罪团伙盘踞在深达半年之久,为嫌疑人“华仔”(真名叶钟华)收毒资的是其女友,其还有几个下家负责分销毒品。他们的大部分买主为港人。团伙每次交易动辄几千粒、几万粒甚至十多万粒,毒品销售量甚至达到香港摇头丸市场的1/3。

  去年4月8日,在皇岗村龙祥酒店,“华仔”与人交接毒品时,被民警抓获,随后叶的上家香港人林瑞麟,以及为叶卖命的女友和女友的姐夫、弟弟共7人悉数落网。据警方介绍,该案是去年广东省破获的最大宗走私、贩卖摇头丸案件。

  女友负责保存和运输毒品

  开庭时,检方的起诉书介绍了该团伙的毒品出入流程。自2004年到去年4月,林瑞麟在深圳大量组织摇头丸等毒品,交叶钟华储存和贩卖。叶钟华指示其女友郑丽燕以及女友姐夫应伟5次到春风路老地方酒楼停车场等地点,接运由林瑞麟提供的毒品放到叶钟华租住的水围村C座12F,5次共接运的毒品摇头丸共计约43.41万粒。

  在贩卖的过程中,林瑞麟以17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叶钟华,叶钟华以18元到19元的价格卖给同案被告人王艳明、周金龙、郑吉波(郑丽燕弟弟)等人。

  检方指控,王共从叶处分12次取走摇头丸约3.15万粒贩卖;周共从叶处分31次取走摇头丸约4.42万粒贩卖;郑共从叶处分5次取走摇头丸约4000粒。

  据王、周在庭上供述,通常他们从叶处拿到的摇头丸会每粒加价2至3元出手。

  在整个贩卖过程中,叶的女友郑丽燕帮其记账,接运毒品,管理毒资账户(包括转账)。

  五被告未对控罪提出异议

  当日开庭时,林瑞麟、叶钟华、郑丽燕、王艳明、周金龙、郑吉波被检方控以贩卖毒品罪。应伟、郑吉波因参与运输摇头丸,刚被控以运输毒品罪。林、叶、郑、王、周5人对检方的控罪没有提出异议。

  郑丽燕说,她此前不知道卖摇头丸也是犯罪的,因为她只读过小学二年级,她问她的香港男友,卖这个犯不犯法时,得到的答案是只有海洛因和白粉才犯法。之后她就安然地做起了男友的会计和送货人。

  图:

  该团伙贩卖摇头丸流程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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