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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失控农田受浸 40农户获赔近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4: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通讯员丘源源黎瑞枝)日前,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成功调处因建设施工水浸农田而引发的纠纷,以纠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石岐区团结社区40多个农户获赔3.85万元而告终。

  据了解,去年12月底,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将其承接的位于岐港路鸭利沙(地名)水闸维修工程发包给宏达市政公司施工。宏达市政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疏于管理,使水闸铁锁、锁

链被盗,水闸无法控制,河水水位升高后水闸自动放水,致鸭利沙112亩农田受浸,40多个农户损失严重。事发后,农户就损害赔偿问题与施工方多次协商,均因意见不一而未果。去年12月29日,受害农户到石岐司法所求助。接报后,司法所立即派调解人员到受浸农田现场进行调处,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作为维修水闸的承包单位,将工程发包他人但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农户2.85万元作为农作物损失,其中0.35万元为施工时擅自拔掉农民树苗的赔偿;宏达市政公司作为实际施工方,在水闸交付维修期间疏于管理,致使闸锁被盗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农户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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