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镇前武装部部长张某等3人日前受审 贪污青苗补偿款获刑三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4:32 南方都市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周松柏通讯员蓝永山实习生王晓男)惠州市陈江镇前武装部部长张某、挂职该镇东升村前任村委副书记郑某以及该镇五一村前任上罗村民小组组长黄某等人,采取虚列户数和青苗数量的手段贪污公款251415元一案,日前有了新的进展(详见本报去年11月8日A39版《虚报补偿款3干部落马》)。 惠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张某、郑某、黄某三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中张、黄两人缓刑5年,郑缓刑4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2月,张某、郑某、黄某等人在对陈江镇五一村上罗村民小组实施征地补偿过程中,采取虚列户数和青苗数量的手段,贪污公款251415元;去年春节后,五一村上罗村民小组村民发现青苗补偿款存在问题后,意见很大,张某、郑某与另一同案犯谭某(另案处理)担心暴露犯罪事实,先后将所得赃款交回给黄某处理;去年6月份,在惠城区检察院介入前,张某、郑某、黄某三人向该镇领导交代了虚列村民果树补偿的情况;黄某等人被有关部门依法逮捕后,黄某先后让家人退出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