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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仍在审议中 全国人大听取各方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5:26 新华网

  专题:人大审议物权法草案等法律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16日、17日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物权法是一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基本经济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草案有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土地承包经营等规定,符合宪法规定,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总体上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物权法律制度的要求。同时,草案也体现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大家对草案的一些规定也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在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后,盛华仁说,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研究修改物权法草案,很有帮助。盛华仁指出,物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基本法律,事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部法律非常重要,我们要把物权法制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权法的立法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就审议了三次。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去年7月还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去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亲自主持座谈会,就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专门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目前,物权法草案仍在审议过程之中。对草案的研究修改,要遵照吴邦国委员长的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入研究如何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深入研究如何反映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法律委、法工委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研究,抓紧工作,把草案修改得更好,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记者石国胜)

  ·物权法四审焦点之一:购置农村宅基地是禁是放?

  是否应当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是日前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

  ·物权法草案存三大争议

  “在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并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提出的许多意见都得以吸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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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上午在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普遍认为,进一步修改好物权法草案,应当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处理好物权法与其他有关法律的关系,使这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物权法草案收到各地人民群众意见6515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今天下午在京召开记者通气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负责同志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第一阶段的情况。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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