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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征税开始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6:25 北京晚报

  本报中午快讯(记者熊焱)在国新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尽管目前开征物业税的政策、技术和征管问题条件还不够,但正在部分地区开展模拟评估试点。目前税务机关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介绍,刚刚过去的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

(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比上年增长20%,增收5148亿元,年收入迈上30000亿元新台阶。在去年营业税增量当中几乎一半来自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因此关于房产税的改革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尤其引人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表示,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套税制的状况不符合国际惯例,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积极研究和论证,合并进程将按法定程序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说,当前涉税案件呈现四大特点: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混乱地区依然存在、涉税案件有向西部蔓延趋势、虚开发票和做假账仍是作案的主要手段。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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