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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出色连获优秀员工是个极大的讽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0:15 红网

  今年25岁的杜惠云大学毕业后,到了四川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公司上班,并被公司培养成“酒公关”。经过刻苦训练,性格开朗的杜惠云没有辜负公司领导的信任。去年团年时,酒桌上的杜惠云将对手一个个全部丢翻。为此,她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现在她已酒不离身,喝酒上瘾。一不喝酒手就发抖。 (据《四川新闻网 》1月17日)

  因陪酒出色,竟成“优秀员工”,这真够离奇的,然而却是不折不扣的事实。有人

说,喝酒也是生产力,看起来,杜惠云成了最好的注脚。

  从营销角度来看,“公关”是企业的必须,它对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按国际公关业的常识,公关=行动+宣传(PR=do good + tell them),国内有专家分别称这两个要素为“信息落实”“信息传播”。说法各不相同,其实就是要一边做、一边说,光说不练或埋头苦干都不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做和如何说。在法治的社会里,说和做自然都要在法律的框图内完成 。只要公关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口才素质就可以了。“酒”没有用武之地。可是,在各部门工作人员还不多完全按照规范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在与社会各界接触的过程中,按照法律办事就不能完全行得通。于是“公关”就成了或明或暗的润滑剂。“酒公关”不仅应运而生且大有市场,在酒杯交接中完成了许多无法言说的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酒公关”的招展对我们的行事规范是个极大的讽刺,它的存在折射了我们的法律执行存在着某种边缘化的状态。

  我们都知道喝酒有害健康,特别是过度的喝酒。这一点,作为企业领导肯定是一清二楚的。可是企业领导却着意在喝酒上培训员工,还以“优秀员工”的称号来鼓励员工。其意何为?无非是为了能顺利办事,能赚到更多的利润。这种只顾自己利益不顾员工死活的企业主是要受到谴责的。更可悲的是,员工还把企业领导的“陷阱”当成玫瑰;将毒刺当成鲜花,虽获得了眼前的利益却失去了永久的健康,太可悲。

  因会喝酒而评上“优秀员工”,这种称号没有实质意义,不要也罢。生命诚可贵,难道仅仅为了一个虚名而抛弃生命,太不值得。当然,因着“酒公关”存在着的土壤过于丰润,企业主自然不会轻易放弃“酒公关”的栽培,你不当总会有人去干。要想不演绎出“酒公关”的悲情连续剧,惟有扫除它存在的条件,惟有让社会各部门的职能尽早规范起来。

  (稿源:红网)

  (作者:王军荣)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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