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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妇脚踏三条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1:33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智慧记者马乐乐)一痴情男子爱上比自己大7岁的有夫之妇,对方却“脚踏多条船”。嫉妒之下,该男子买刀欲下杀手。昨天,丹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柳韶宏(化名)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4年7月,20岁的四川籍男子柳韶宏从老家来到丹阳,在皇塘镇某厂打工。大他7岁的师姐钱莉(化名)在生活上和工作上给予的很多照顾,让远离家乡的柳韶宏倍感温暖。

渐渐地,柳不顾钱莉大自己7岁和已有丈夫的现实,疯狂地爱上了钱莉,两人很快发生了关系。柳的父母得知儿子爱上有夫之妇时,多次劝他离开钱莉,但柳韶宏认为这是自己的初恋,不惜断绝父子关系也要与钱莉在一起。

  柳韶宏到无锡打工后,感觉钱莉在疏远自己。经了解,柳韶宏知道钱莉背着自己,与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同一单位的王强(化名)好上了,更可气的是钱莉并不隐瞒自己脚踏几条船的事实。看着钱莉用自己送的手机发短信给王强打情骂俏,想到钱莉的薄情寡义,柳韶宏产生了“我得不到的女人,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念头。

  去年7月28日,柳韶宏辞掉在无锡的工作,花光积蓄买了一把锋利的砍刀,7月30日从无锡乘车赶到皇塘镇。当晚10时30分,柳爬上钱莉家二楼阳台,推开房门欲对钱莉下手。钱莉发觉后喊来了公公。柳韶宏持刀向钱莉公公的脸部、胸部、腹部猛砍。听到呼救声赶到的村民夺下砍刀并报警,经法医鉴定,钱莉公公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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