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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近2000件劣质鞭炮灰飞烟灭(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2:52 大连晚报

  

轰!近2000件劣质鞭炮灰飞烟灭(图)
昨日,在南关岭一处废弃矿坑内近2000件劣质鞭炮被点燃

  轰!七车鞭炮灰飞烟灭

  文/本报记者马嫱摄影/首席记者李传报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南关岭一处废弃矿坑内,集中销毁了近2000件劣质烟花爆竹,为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这么多的烟花爆竹一起点燃,是个什么样的景象,让我们一起来瞧瞧。

  昨日上午10时30分,随着市安监局副局长邵丁一声令下,由鞭炮组成的近百米长的导火索引燃了近2000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三堆烟花爆竹先后爆炸,火光中一个个礼花冲天而起,场面颇为壮观。

  被收缴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被销毁,表达了市政府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决心。

  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李华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天销毁的烟花爆竹有近40个品种,近2000件,总价值20多万元。这些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第一是没收非法渠道销售的产品;第二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如超口径的单筒礼花弹、钻天猴、纸手榴弹等等;第三是仓库里过了保质期的产品。”

  从2005年11月份开始,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联合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的生产、销售及运输烟花爆竹各个环节,采用面上清、关上查、道口堵的方式进行彻查,收缴了一大批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购买烟花爆竹时要注意认准“许可证”。

  为了安全,有关部门对居民区附近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的审批。要特别提醒的是,经审批设立的销售点,都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挂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指定销售单位”的横幅,没有这些标志的,均视为违法销售。

  市安委会的负责同志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烟花爆竹时,要到经审批设立的销售点购买,这样可以保证烟花爆竹的质量。千万不要购买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要从街头巷尾流动商贩手中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发生意外或酿成事故。

  市民购买鞭炮时要选择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购买时还要检查产品的标志,看其是否完整、清晰,即要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提示语和中文燃放说明也要清楚。

  市政府还规定,市民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市安监局副局长邵丁提醒广大市民,今年市民放鞭炮,可不能再像往年那样随心所欲了,燃放鞭炮不当可能要吃罚单了。他还提醒,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的予以警告,经教育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罚款由监护人承担。

  另外,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以下场所:一是油库、

加油站、煤气站、液化气站、加气站、变电站、高压线,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粮、油、棉、麻等重要物资储存场所及周边100米区域内。二是车站、码头、机场、
医院
、敬老院、影剧院、商店等公共场所及周边50米区域内。三是文物保护单位、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内。四是交通、电力、通讯、军事设施等重要部位。五是山林、苗圃和绿化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域100米范围内。六是建筑物的楼道、阳台、窗台、平台、楼顶等区域。七是其他区市县政府确定和公布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

  图片说明:烟花爆竹被集中销毁处,升腾起巨大的烟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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