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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黄勇)去年入秋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记者昨日获悉,为减缓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业的影响,保持和促进家禽业持续稳定发展,江苏已制定出台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

  该政策对家禽免疫和疫区家禽扑杀给予的财政补贴、相关税收优惠等都作出了规定

。政策明确,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种畜禽生产企业、规模养禽企业、饲养小区家禽生产(含孵化坊)用电按农用电价计收,畜禽养殖生产用水按生活用水价计收。从现在起到2006年6月30日,对运输本省活禽及其产品的货运车辆,凭产地公路运管部门和动物防疫部门核发的货运单、检疫合格证,免收公路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职工,要按规定纳入失业保险范畴或将其家庭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应及时给予救济;对被裁减的员工,在企业恢复生产时,要优先录用。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8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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