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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禹锡造假和叶辛剽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3:32 舜网-济南时报

  孟 嘉

  韩国科学家黄禹锡在克隆胚胎干细胞的实验成果上弄虚作假的事正闹得沸沸扬扬,又传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叶辛在创作中剽窃他人作品的消息。这两件事的性质颇为类似,让我同样感到震惊和痛心。

  当黄禹锡领导的研究小组在2005年5月号的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他们已经成功地克隆出世界上首批与病人基因相符的胚胎干细胞系时,人们将此当作医学的新成就来欢迎。不料2005年11月,这个研究小组的成员之一初步揭露了其中的猫腻,后来经过调查,越来越多的造假内幕揭露了出来。黄禹锡身为众望所归的科学家,竟然以弄虚作假这种直接反科学的行径欺世盗名,这是最不可原谅的。

  叶辛曾创作出《蹉跎岁月》、《孽债》等受欢迎的作品。由此他获得了荣誉,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正当大家期待他写出更好作品的时候,他却干出了抄袭剽窃的勾当。他的《商贾将军》一书抄袭段平所写的《急公好义》达230多处,许多地方不但只字未动,甚至连原书中的笔误和校对错误也跟着照抄。更严重的是,面对段平的起诉,叶辛竟作出了这样的答辩:他写的《商贾将军》确有与《急公好义》雷同的地方,但侵权纠纷责任不应由他承担,因为在创作时,他与云南高原影视公司签署过合同,其中明确表示:“乙方叶辛根据甲方云南影视公司的要求进行创作,对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所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可见他是有预谋的,犯罪前就找好了顶罪者。在金钱诱惑下,堂堂的全国作协副主席就这样变成了利欲熏心的剽窃犯。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人变鬼啊!

  黄禹锡求名心切,叶辛爱财心切,都忘了“取之有道”的底线,活该栽跟头。黄禹锡已经开始道歉,但上级部门尚未宣布处理决定。昆明中级法院已对叶辛作出判决,要他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声明,对段平赔礼道歉,赔偿段平经济损失9万元,但他本人尚未表态。中国作家协会及其领导是否有必要在品德修养上帮帮副主席叶辛,救救他的灵魂,并让其他作家也由此接受教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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