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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组织学生做义工(潮涌珠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4:1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广州市拟在今年推出“制度化”义工,鼓励更多群众做更多善事。在此基础上,民政部门将首先与教育部门商量,组织好学生们做义工,而不是停留在一年一次流于形式的义务劳动。

  义工,在我国很多地方,更多的是以志愿者称之。既然是志愿者,当然是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义务为社会服务。而一旦制度化,则意味着义工将带有规范性的明文规定。初

听起来这似乎有悖义工活动价值的本意,有违现代主体精神的原则,但实际上这不但能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义工工作,有助于提升社会为公众服务的理念,而且还能使义工活动有序有效地发展,从而向高义工化的社会迈进。

  无可否认,目前我们的义工大多还停留于集体性的一次性义务劳动阶段,很多时候想做义工者感觉服务无门,而那些由各个部门或单位发起的义工活动又空无实际内容,如此既不能激起公众投身义工工作的积极性,反而会让不少人产生义工无非是流于形式的“劳动秀”之错觉。

  基于此,很需要义工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有志于义工工作的志愿者参与到义工中,为他们提供义务服务的平台;另一方面提高义工的社会服务质量,避免义工服务的形式化空洞化。因为志愿精神的培育也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义工化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来倡导和激励,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和示范效应来推进义工工作。其实,义工制度化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惯例。广州人向来富有爱心、乐善好施,现在广州有注册义工62万,应该说这个数量已不算小,但是义工的活跃程度、活跃方式,即便与毗邻的香港相比,也远远不够。作为一个大都市,广州需要义工的义务服务;建设一个和谐社会,社会成员高义工化也是重要因素。此次民政局发动学生人群,率先向义工的制度化迈进,无疑是个不错的尝试,值得提倡。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01月18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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