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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起纷争老太告长孙 丈夫去世留下22万元存款,法院一审判决其中的11万归老太所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4: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周口讯93岁高龄的韩老太太知道老伴去世时留下22万元的存款被自己的大孙子掌握着,时间过去一年多了,可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她,在需要用钱的时候,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的那份钱。祖孙之间为此闹翻了脸,老太太一气之下把大孙子告到法院。昨日,太康县法院逊母口法庭就这起遗产继承纠纷做出一审判决,韩老太太争取到一半的遗产。

  韩老太太祖籍太康县,1997年,离开她将近半个世纪的老伴从台湾返回祖国大陆定

居。后来,在儿子及老伴相继去世后,她就搬到义马市随小孙子一起生活。由于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加之健康方面的原因,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虽然自己手里没有存钱,不过她知道老伴去世的时候留下22万元的存款,由其住在太康县的大孙子掌握着。可韩老太太没有想到,用钱时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的那一份,和大孙子协商不成后,韩老太太和其小孙子一气之下将大孙子推上了被告席。

  因为韩老太太的儿子早于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发生代位继承问题,法院受理后,依法通知韩老太太的孙女作为原告参加诉讼,有权要求参加其父亲应得遗产的分配。其孙女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不参加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韩老太太的老伴去世时留下的存款系遗产,其老伴返回祖国大陆定居后的几年间,主要由被告尽赡养义务,并且被告对自己的父亲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对该笔遗产应该多分;韩老太太的小孙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代位继承其父在本案中应得的部分份额。遂判决22万元遗产中,11万元归韩老太太,2.75万元归韩老太太的小孙子,其余8.25万元归被告即韩老太太的大孙子。线索提供谢逢生

  □记者于扬通讯员胡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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