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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再就业工作筑牢和谐社会根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天津1月17日电记者傲腾、赵婀娜报道:年终岁末,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六马路居委会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尹培十分忙碌,两年前,作为天津市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开发公益岗位的受益者,尹培走上了为下岗职工联系工作的岗位。2005年,5000名与尹培一样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和天津市就业促进会一道,配合天津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构成了天津市再就业工作的纵横网络,天津市当年实现新增就业26万人,同比增长20%,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由2004年的20.5万人减至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

  天津市将再就业工作作为解决民生之本,筑牢和谐社会的根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多次强调“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最起码的是有房住,有一份工作是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2003年,天津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性再就业规划纲要,确定了3年开发61万个就业岗位的目标。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再就业与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鼓励领取失业保险和享受城镇低保的人员自谋职业,将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发放,并发给一定数额的自谋职业补助金,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户自主创业的能力。

  利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促进就业岗位的稳定性。从2003年起,天津市投入3.8亿元,为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的“4050”人员,给予工资性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同时建立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和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办法,当年就使25万人受益。

  两年来,天津陆续推出困难群体再就业长效帮扶机制、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预控机制等八条措施,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国家职业展示中心等三个国家级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投入使用,到2005年底,全市累计实现新增就业64.6万人。

  目前,天津又开始向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硬骨头”进军:对困难企业与职工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采取托管和分流,安置分流困难企业职工,促使困难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将现行再就业优惠政策延长至2008年,将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在失地农民人数集中的乡镇和自然村,建立就业服务机构等。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1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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