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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征重税”不大可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6:36 华商网-华商报

  毕诗成

  2006年1月17日,15:30阴转小雪

  一位副司长的一句“可能”,在网上激起一堆浪花儿。据媒体报道,日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在一次研讨会上说,国家正在研究不动产征税问题,试图与“

国际接轨”,征收办法一旦出台,别墅、低密度住宅、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可能要高。

  有哥们真不经逗,人家还“可能”“或许”着呢,自己就像针扎了屁股一般暴跳如雷:杀富济贫!杀鸡取卵!说得血淋淋的,跟真事儿似的。网络也体现了“网上速度”,及时跟进,把“研究征收不动产税”直接等同于“二套房要征重税”,然后发动群众,说吧,支持,还是反对,给个态度先。结果是,强烈反对者占了“半壁网山”。

  从束先生“土地利用司副司长”的身份也能看出,人家既不是财政部的,也不是税务局的,操心的还是想控制土地资源浪费,本来就不是在单说“房价”的事儿。要我说,急啥子?这“不动产”征税的政策真的出台,肯定不会是个什么“你买第二套房,政府征重税”的样子。再说了,人家束司长说的“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压根就没说是第二套呀?要是按照新加坡的“惯例”,人家说的“多出来的”可是指第三套房,是对一个家庭的第三套房执行近似“残酷”的税率呢。

  要说二套房就要征重税,那荒唐事能出一大堆。比如说吧,要是我家两代人住两套40平方米的,你家小两口住一套200平方米的,给我征税比你要狠点?我今天住间10平方米的房子,拼死拼活干几年,想换个20平方米的伸展一下手脚,也要背负一个“炒房”嫌疑而课以重税?要是真这样,为了手里不同时存在“两套房”,在买20平方米之前,得先把10平方米卖掉,然后住着旅馆找“20平方米”?真是如此,最好赶快通知我,想办法贷款也得开个旅馆,不挣个钵满盆满才怪!要是单凭这招就想治“炒房”,损了点吧?别说头疼医脚趾头了,可能就是头疼医桌子凳子吧。相信这样荒唐的政策还不至于窜出来吧。

  其实,有专业人士也出来解读了,这“不动产税”其实就是业内外一直热议的“物业税”,只不过“外延”稍微大了点而已。“物业税”吵吵了好几年,去年以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在调研,说要“推进”,可也没给出个确切时间表,“收钱”的事拖了这么久,说明政府还是很谨慎的嘛!谨慎了半天,起码不会出个“打压炒房,殃及平民”的招儿吧。这么一想,我们有啥可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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