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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户大病小病都受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18 北方晨报

  鞍山确定8家城市特困居

  民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妍报道 “今儿开始,特困居民只要拿相关证明,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可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啦!”昨日,鞍山市城市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的授牌仪

式在鞍山市第二医院举行,它标志着基本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困难,切实解决城市特困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鞍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城市特困医疗救助制度,出台了《鞍山市城市特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在全市城区确定了8家医疗机构为城市特困居民提供门诊及住院基本医疗救助。这8家定点医院是:鞍山市第二医院、第三医院、鞍钢长甸医院、铁东区人民医院,负责城市特困居民普通病种患者的医疗救助;千山医院、康宁医院、传染病医院、第四医院负责城市特困居民专科病种患者的医疗救助。特困居民只要持由民政部门颁发的“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其中,在门诊就医时政府承担门诊医疗费用的60%,个人承担40%,每年每人门诊医疗救助最高限额为10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患者住院时政府承担住院费用的60%,定点医院减免10%,个人承担30%,每年每人享受住院救助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仅限本人住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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