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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要慎买慎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2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张燕)一只小小的爆竹,炸伤了燃放者的左眼,使其落下十级伤残。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马渚法庭调处了这起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杂货店老板施某、黄某共同赔偿消费者魏某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等损失合计3万元。

  春节临近,快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喜庆时节,但烟花爆竹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市消协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多考虑人身安全和健康,尤其要注

意五个方面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在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二是要认购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不要贪图便宜认购“三无”产品。三是在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后,尽量避免用摩托车、汽车搬运,避免集中存放,且不要同明火接触,要轻拿轻放。四是燃放烟花爆竹前要仔细阅读燃放的说明书,明确燃放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不要直接用打火机、火柴去引爆,不要盲目操作。最后,市民要在市政府有关部门通告允许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儿童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燃放,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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