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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登记不能走过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7: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渝)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动员暨培训会议昨日在市委礼堂召开,特邀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刘家林对《公务员法》进行了详实的讲解辅导。市委常务副书记、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组长邓川作动员报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佩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副组长唐川平出席会议。

  刘家林司长详细阐述了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的历史沿革以及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精神,并就今年实施工作要注意的问题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邓川在动员报告中对我市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将重点抓好公务员登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确定和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按照市级机关、区(市)县机关和街道、乡镇三个步骤,分步实施公务员登记,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确定登记人员,核准登记对象,履行登记程序,不能搞走过场和变通处理。对不予以登记的人员,要做好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政策措施,予以妥善安排。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确定职务与级别,按照规定的机构规格、职数比例、统一名称,规范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对超出的职数,要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化解决,尽快达到规定职数。对我市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进行全面清理。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的,要按照规定重新审核报批。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机关和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务员法》的管理原则和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能搞“两头占”。

  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市)县负责人及人事编办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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